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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发布时间:2023-02-11 06:09:19作者:法华经梵文网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古诗原文[挑错/完善]

出自唐代孟浩然的《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孝廉因岁贡,怀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举,中郎许仲宣。

泛舟江上别,谁不仰神仙。 注释解释

张参:父张朏,开元中为泾州别驾。朏为柬之之侄,襄阳人。说详《全唐诗人名考证》。明经举:参加明经科考试。泾州:治所在今甘肃径川县北。觐省:拜望父母。

彩衣:同“采衣”。《仪礼·士冠礼》:“将冠者采衣纷在房中南面”。注:“采衣,

未冠者所服”。

承欢:指侍奉父母。

孝廉:应明经试者之称。每年州举秀才、孝廉送尚书省参加考试,称岁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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