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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

发布时间:2023-01-05 06:08:40作者:法华经梵文网
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 古诗原文[挑错/完善]

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摘自明代袁了凡的《了凡四训·改过之法》

解释:如果能够感到羞耻,那就是圣贤的人,

如果感受不到羞耻,那就只能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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