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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生育政策:晚婚晚育要严惩

发布时间:2022-11-22 15:04:01作者:法华经梵文网
中国古代生育政策:晚婚晚育要严惩
宋 苏汉臣 婴戏图页(资料图)
“全面二孩”经过多年争论终于尘埃落定,很多有条件的家庭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那么,在古代,关于生育问题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是否也实行过计划生育?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计划生育”就是少生孩子,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计划生育的概念是人类有计划地调节自身生殖行为的行为,既包括“减产”,也可以“增产”。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是鼓励国民生育的“计生”政策。

奖励生育,设专门“掌幼”官

战国初期我国总人口才1000多万,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全国人口翻了一倍。东周王室衰微,诸侯国争霸,战争连连,死亡巨大,可人口不减反增,就是当时各诸侯国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的结果。比如吴越之战,越国战败,勾践卧薪尝胆,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

从《周礼·地官·大司徒》的记载来看,可认为西周时的中国政府已相当重视人口保养了。所谓“以保息六,养万民”中,第一条就是“慈幼”。郑玄的注释是:“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春秋时越国的制度是,妇女快分娩时得报告官府,由官府派医生守护,生男孩的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的奖励两壶酒一口猪。生三个子女的,由官府派给乳母哺育(《国语·越语》)。在齐国,官府里也有专门的“掌幼”官,负责奖励“光荣妈妈”,比如有三个孩子的妈妈可以免交赋税;再生一个,全家的赋税都免了;倘若又生第五个的话,官府还派一个保姆来,这老五和保姆的口粮,全由国家负担。此外各地还有“掌孤”官,专门负责给孤儿找领养人家,养孤人家有免赋待遇,“掌孤”官还要经常去探问。


勾践振兴越国的重要政策之一,便是鼓励生育、增加人口(资料图)
秦汉开始,这类职能全化为州县衙门的法定责任。《后汉书·贾彪传》记载,贾彪当新息县县长时,城南发生盗杀,城北发生溺婴。贾彪吩咐驱车案验,掾吏认为两者相比,自然是盗劫害人重要,准备带他去城南,贾县长发火道:“寇贼害人,此则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遂驱车北行。数年间,新息县增添了数千小生命,都说是靠了贾县长才得生存,于是男孩全取名“贾子”,女孩全取名“贾女”。到了北宋时,史有明载的官办慈幼局出现了,不过仍鼓励民家来局认养,官给钱米或指派乳妇,至有“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之谚。两宋以来,慈幼局逐渐普及,后来也有叫育婴堂的,但专门的“掌孤”之官,则不再给编制,改作杂职。

强制早婚,适龄不婚受重罚

在鼓励生育的同时,越国也强制早婚。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从越国计生政策来看,如今流行的年龄悬殊的“姐弟恋”“黄昏恋”均被严格禁止,青壮男子不能娶年龄大的女人,老男人则不准娶年轻女子。不仅如此,对未婚嫁适婚子女的父母,还要治罪。后来,越国能打败吴国重新崛起,虽然原因很多,但与此“计生”政策的实行不无关系。

奖励多生孩子的家庭,这只是古代中国“计生”政策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解决育龄男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其中重要手段之一是强制早婚。在古代中国早期,一度提倡“晚婚”,西周时期法定适婚年龄是男子30岁,女子20岁。但在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时期,适婚年龄往往被大大提前。如春秋时的齐国,便推行男20岁、女15岁的“计生”政策,鼓励国民早婚,有的朝代甚至将女子婚龄提早到13岁。除了降低婚龄,古代中国有的朝代还提倡“二婚”。如唐代便提倡“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这样的政策,否定男子娶二婚女不体面、女子“从一而终”的旧观念。



古代中国对违反计生对象的处罚也很严厉。如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是违反“计生”政策,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这个罚款在当时并不算低,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汉初半两钱(资料图)
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当皇帝,便在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的正月发布了《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鼓励生育,还动员富人赞助娶不起老婆的穷光棍,将计划生育的好坏、鳏寡人口的多少,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指标,进行考核。

与今天一样,为宣传“计生”政策,古代中国也有各种各样的计生“标语”和“口号”,当然其主旋律是以鼓励多生为主。鼓励多生的口号有很多条,最深入人心、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的至少有两条。一条是“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再一条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人多为福”到“人多则穷”的转变

在古代中国,也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担心“人满”之患,于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号,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王梵志是唐初民间通俗诗人,生平坎坷,饱经忧患,50岁后皈依佛门。他反对“多生”,提出重视人口素质教育的思想,以当时最流行的诗歌形式,用大白话写出了不少计生“标语”。最有名的一条是其《大皮装大树》一诗中的一句“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意思是,儿子不要生的太多,有一个能做事的就行了。二三十年前中国最流行的“计生”口号“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好”,最原始出处就在这里。

到了宋代,有学者估算中国人口总数首次过亿。在这种背景下,宋末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与现代的人口和计生政策相当接近。

年轻的婚龄观一直延续到宋代才有上升的趋势。北宋还依唐开元令,规定“男年十五岁,女年十三岁,听嫁娶”;到了南宋嘉定年间已改为男年十六岁,女年十四岁。而实际婚龄,男多在二十岁左右,女多在十五到十九岁之间。

然而,到了明代末年,人们则对“人满”之患有了较多的思考和忧虑。文学家冯梦龙说:如果每对夫妇总是生一男一女,永远没有增减,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倘若生二男二女,每一代就加一倍,只增不减,如何来养活他们?


清 徐扬 盛世滋生图(局部)
清代乾隆末年,已届耄耋之年的乾隆帝在一份上谕中表达了他对人口增长太多的忧虑:国家承蒙上天的眷佑,一百多年来太平无事,但人口也比往昔多了十余倍。以一人耕种而供十多人食用,生产的粮食已不可能像从前那样充裕了,再加上庐舍所占土地也在成倍增长,从事生产的人手少,消费粮食的人口多,这与百姓的生计很有关系。倘若再因年成好,随意浪费粮食,民情游惰,田亩荒芜,势必有粮食不够吃,而经济窘迫的那一天,朕对此十分忧虑!

活跃于道光年间的龚自珍、魏源等人,对中国之“生齿日益繁,气象日益隘”也极为焦虑,对可能到来的大动乱十分敏感。除“平均”之类古已有之的主张外,他们还主张对社会上大量存在的“不士、不农、不工、不商”的游惰人口实行自愿或强制性的迁徙。曾亲眼目睹太平天国占领南京的文人汪士铎,把太平天国革命爆发的原因直截了当地归结为中国的“人多”,并提出了一系列超越甚至违背情理的减少人口的措施。他的中心论点是:“世乱之由:人多(女人多,故人多)。人多则穷(地不足养)。”因为“世上女人多,世乱之由也”,他所提出的减少人口的措施中,除了对“乱民”的屠杀政策外,更多的是针对妇女的,如推广溺女之法,施送断胎冷药,严再嫁之律,立童贞女院等等。


资料图
中国传统时代的人口观至此遭到颠覆,终于发生了从“人多为福”到“人多则穷”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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