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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事、寺院

发布时间:2023-04-11 16:04:34作者:法华经梵文网
佛事、寺院

法名:又称戒名,凡信佛教,从皈依师所得之名,叫做法名,因为从师受戒,故又称戒名。凡受过戒的在家或出家佛教徒都有法名。

法会:说法及供佛施僧的佛教聚会叫做法会。聚会的场所,叫做法场(即道场)。在法场中所行的法会也叫佛事。一般来说:‘做法事’多指为追荐亡者所做的供佛施僧聚会。法会,则多统称讲经说法等的聚会。

命日:亦即忌日,祖先父母和亲友等死去之日,延僧诵经追念。

牌位:原为儒教所用,中国佛教从宋代起予以采用,在牌位上书写死者法名,置于佛坛或某处,表示祭祀死者之灵。

中阴:佛教说,人死后以至往生轮回某一道为止的一段时期,共有四十九天。此时期亡者的灵体叫做中阴(Antrabhara),据说如童子之形一般。佛教以为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延请僧人为亡者做佛事,则亡者能得益。如此,每七日为一期,叫做‘做七’。‘命终之人在中阴中身如小儿,罪福未定,应为修福,愿亡者神,使生十方净土’(随愿往生经)。‘父母兄弟和上阿阇梨亡灭之日,及三七日、四七日,乃至七七日亦应读诵讲说大乘经律’(梵纲经下)。

寺:寺在我国古时原为官司之名,罗壁志余称:‘汉设鸿胪寺待四方宾客。永平中佛法入中国,馆摩腾法兰于鸿胪寺。次年敕洛阳城西雍门外立白马寺,以鸿胪非久居之馆,故别建处之。其仍以寺名者,以僧为西方之客,若待以宾礼也,此中国有僧寺之始。’另见清一统志。外国僧人原住我国招待外宾之鸿胪寺,以后别建住所,亦以‘寺’为名,此为佛教称寺的由来。

寺院:寺为僧园之总称,而寺内之别舍则称作‘院’,总称寺院。

庙:我国古代有王室祀祖的宗庙,士大夫祀祖的家庙,庙不单祭祖,也可敬神。佛教传入后,僧人与祭祖祭神之庙发生关系,以后竟把佛教的道场或比丘所居之处称为庙了。在日本,佛教各宗宗祖(该宗创立人)被祭祀之处才称为庙,没有任何寺院称为庙的。

庵:庵,原是一种草名,叫做庵闾,老了之后可以盖屋。中国僧人在静僻处盖屋时,也常用庵闾,成为一座小小茅棚,日子久了,便称这些小屋子为‘庵’,庵字以后又变成‘庵’,据说是用瓦盖屋之故。今日尼姑所住之处多称‘庵’,俗称尼姑庵。和尚住处多为寺院。

精舍:佛教修行者的住处,释迦时,有竹林精舍,祗园精舍,祗树给孤独园,鹿野苑等精舍。精舍的面积不分大小,不一定是小的地方才称为精舍。

阿兰若:梵名 Arinya,原意是寂静处或闲静处,稍离人间热闹处之地,有些房子可供修道者居住静修之用,或一人或数人。

僧伽蓝:梵名 Samgharama,是许多僧人所住之处,亦即中国佛教的寺院。

丛林:梵名 Vindhyavana,僧侣聚集、修道之处,亦即寺院,但丛林特别指禅宗的寺院而言。(当代佛教网--佛教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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