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经梵文网

净土法门法师:因公务枪决犯人,应负什么因果?

发布时间:2023-05-07 21:06:18作者:法华经梵文网
净土法门法师:因公务枪决犯人,应负什么因果?

问:法官与士兵,因公务为他人执行死刑时,负责枪毙人和指挥的应负什么因果责任?

答:他所负的是过失,过,没有罪,为什么?

他是奉命执行的。这个人该判死刑,不是他的事情,是法官的事情,不是他去杀,法官杀他,他是执行。执行这个罪不重,因为他是从事于这个行业,他必须要服从命令,这个道理也要懂。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译文

  • 注音

  • 感应

版权所有:法华经梵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