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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制不杀戒的根本精神

发布时间:2023-02-16 19:05:40作者:法华经梵文网

  不少人以为守不杀生戒,是我们人类对动物或植物界的一种慈善举动,也有人因羡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这虽然是好事,但不是守此戒之本义。

  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是“慈悲护生”,救济将被残杀或痛苦的众生,使之得到解脱。正如印顺导师说:从佛说《阿含经》、《法句经》,到大乘经都说明,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愿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一切众生的心情,经中称为“自通之法”,也是儒家的恕道。如经上说:“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生命(此据杀生而说),此为我之所欣爱耶?若为我所不喜爱?

则去破与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命,他亦不欣爱此。不独如此,凡为自己不爱不快之法,在彼亦为不爱不快之法,然则我如何以所不爱不快之法而害他。”这就是孔子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耶稣也说过:“要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人与人间的正常道德,不难从这以己度他的意识获得。

  生命对任何众生来说都是宝贵的,既然我本人贪生怕死,其他众生也和我一样,所以不忍杀害其宝贵的生命,以满足我一己之私欲!不仅如此,当我们见到因杀生所带来的痛苦时,悲心自然而生起。有了这种悲拔众生苦之心,爱惜生命、保护生命之心就会产生,这才是彻底的守不杀生戒。

  生于五浊恶世的众生,本来就很不幸,然而由于人类的自私与无知,为了私利或享受,残杀生命的现象到处存在,更增加了众生的痛苦。如果我们以憎恨心对待不公正,我们就有可能做出有害而无利的事来,也许我们会后悔一辈子。如果我们看到因杀生而产生的种种痛苦,以般若智慧观照这些苦难,悲心由此而生。悲心是唯一有用而安全的力量,它将成为我们护生、救苦拔苦之动力。所以第一戒又名慈悲戒,它是我们产生拔苦与乐的动力。对众生有大悲之心是第一戒真正之核心。

  以悲拔众生苦的原则来看,断了众生命固然给众生带来最大的痛苦,所得罪业自然是最重的。平时若有人用刀杖瓦石等伤害众生,或以恶言伤害他人,或故意设圈套,使别人陷入绝境等等,虽还没有构成杀罪,但是杀的流类,不过罪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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